第874 (1993)号决议(1993年10月14日)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3年4月30日第822(1993)和1993年7月29日第853(1993)号决议,并回顾1993年8月18日安理会主席代表安理会宣读的声明,

审议了1993年10月1日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欧安会)纳戈尔内卡拉巴赫问题明斯克会议的主席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

表示严重关切阿塞拜疆共和国纳戈尔内卡拉巴赫地区及附近持续不断的冲突和亚美尼亚共和国与阿塞拜疆共和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将危及该区域的和平与安全,

注意到1993年10月8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一系列高级别会晤,并表示希望这些会晤能有助于局势的改善和冲突的和平解决,

重申阿塞拜疆共和国和该地区所有其他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还重申国际边界的不可侵犯性,也不容许以武力夺取领土,

再次表示严重关切冲突给人民造成的痛苦和该地区严重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尤其严重关切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大批平民流离失所,

  1. 呼吁有关各方使俄罗斯联邦政府支持欧安会明斯克小组而协助进行直接接触后所建立的停火切实生效并长期维持;

  2. 再次重申全力支持在欧安会框架内正在开展的和平进程以及欧安会明斯克小组的不懈努力;

   3.欢迎和向各方推荐1993年9月28日欧安会明斯克小组会议拟订、经小组主席在小组其他九个成员充分支持下提交给有关各方的“执行安全理事会第822(1993)号和第853(1993)号决议的紧急步骤订正时间表”,并呼吁各方予以接受;

  4. 表示深信因冲突引起而在“订正时间表”中未直接处理的其他未决问题应在欧安会明斯克进程范围内通过和平谈判尽快取得解决;

  5. 要求立即执行欧安会明斯克小组“订正时间表”内规定的相互紧急步骤,包括部队撤离最近占领的地区以及撤除通讯与交通方面的一切障碍;

  6. 还要求按照1992年3月24日欧安会部长理事会的授权,按照时间表的规定,早日召开欧安会明斯克会议,以期谈判解决冲突;

  7. 请秘书长接受建议,派一名代表参加欧安会明斯克会议,并为会议开幕后进行的实质性谈判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

  8. 支持欧安会组成的观察团;

  9. 呼吁所有各方不要作出任何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并重申其第822(1993)号和第853(1993)号决议中的呼吁,使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工作顺利无阻地进入冲突影响的所有地区;

  10. 敦促该地区的所有国家不要作出任何敌对行为和任何可能导致冲突扩大和可能破坏该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干预或干涉;

  11.请秘书长和有关国际机构向受害平民提供紧急的人道主义援助,并协助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安全体面地返回家园;

  12. 还请秘书长、欧安会当值主席和欧安会明斯克会议主席继续向安理会报告明斯克进程的进展情况和实地的各方面情况,以及目前及今后欧安会和联合国在此方面的合作情况;

  1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本案。

第3292次会议一致通过